一、职高单招数学考试范围
1、集合,简易逻辑考试内容:集合、子集、交集、补集、交集、并集。
2、排列组合:排列、数列数公式,组合、组合数公式,二项式定理展开式。
3、概率,随机事件的概率、可能性事件的概率。
4、平面向量考试内容:向量、向量的加减法、实数与向量的积、平面向量的坐标表示,线段的定比分点、平面向量的数量积、平面两点的距离、平移。
二、中职单招数学要考哪些内容
1.集合,简易逻辑考试内容:集合、子集、交集、补集、交集、并集。
2.排列组合:排列、数列数公式,组合、组合数公式,二项式定理展开式。
3.概率,随机事件的概率、可能性事件的概率。
1.平面向量考试内容:向量、向量的加减法、实数与向量的积、平面向量的坐标表示,线段的定比分点、平面向量的数量积、平面两点的距离、平移。
2.函数,映射、函数的单调性、奇偶性,反函数及图像关系,对数的运算、对数函数
3.不等式的基本性质、证明、解法,含值的不等式。
4.三角函数,单位圆中的三角函数、正余弦函数、正切函数及其图像,正弦定理、余弦定理。
5.数列:等差、等比数列及其通向公式,前N项和公式。
6.直线和圆的方程,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点斜式和两点式、一般式平行线与垂直的关系,点到线的距离。
7.圆锥曲线方程:椭圆的几何性质和参数方程,双曲线、抛物线的标准方程和基本性质。
8.直线、平面、简单几何体,直线和平面的判定,距离,三垂线定理。
单招考试数学难不难,对于数学知识学得比较扎实的学生而言,当然是很容易的。如果基础不是很好,可能有点吃力。这种情况的考生只要在考前好好复习,没努力一把,考过几率也是很大的。总体上单招数学考试题还是比较简单的。
单招相对于普通高考来说,单招考试题比较简单,单招文化考试主要注重基础,同时面试得分相对容易。单招考试是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各试点单招学校独立命题、自主组织测试。单招考试普高学生只考4科,即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科,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考填报专业的专业考试,而普通高考考试科目虽然为4科,但需要考文综或理综。
三、中职数学不会怎么办
如果你在中职数学方面遇到了困难,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法:
1.找到问题所在:首先需要确定自己在学习中遇到了哪些具体的问题,是概念理解不清楚还是解题方法不熟练等等。只有找到了问题所在,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它们。
2.寻求帮助:可以向老师、同学或家长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和指导。此外,也可以通过上网搜索相关的学习资料或者参加线上的学习课程来加强自己的学习。
3.多加练习:数学是需要不断练习的学科,只有通过大量的练习才能真正掌握知识点和解题技巧。可以选择做一些基础题目,逐渐提高难度,同时要注意总结归纳经验,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4.建立信心:不要因为一时的困难而失去信心,要相信自己能够克服困难并取得进步。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和目标,逐步实现自己的学习目标,同时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四、中职院校教师资格证怎么考
试点省份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统考和自主考试。
统考地区:陕西、吉林、江苏、浙江、湖北、上海、广西、海南、河北、山东、安徽、山西、贵州、广东(2015年增加)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各种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要求
在校生(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在于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也就是说不仅要掌握一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把知识按照不同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传授给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学习能力和道德人格,使学生的特长和潜力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4.担任教师工作所必须具备的身体条件
"身体条件"应为教育教学能力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硬件",因为教师(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身体条件对教育教学效果有一定影响。《教师资格条例》第六条规定:"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