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专学历可以当科级干部吗
1、这个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要看单位或者公告的实际情况,通常事业单位提拔副科级干部主要是看有没有职位空缺。
2、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
3、普通高等教育五大学历教育是国家教育部正规且用人单位认可的高等学历教育,学历代码和学历层次也是按照上述顺序所编。
4、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专科。
二、01年参加工作中专学历干部身份,13年提为事业副科,违规吗
1、法律分析:以单位任职命令为准。提拔前是工人身份也可以是科级,虽然是干部级别,仍是工人身份,提拔后,成了干部身份这不违规。晋升模式包括按工作表现晋升,按投入程度晋升和按年资晋升三种。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大中专毕业生是干部身份吗
1、干部身份为通过人事组织部门办理吸收、录用干部审批等手续在党和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科学、文化等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担任一定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体制内公职人员所具有的干部编制身份。
2、大中专毕业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国家统一招收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具备干部身份。我国不同部门具备不同的行政职能,其中干部管理等方面由人事组织部门负责,工人管理及社会劳动保障等方面由劳动部门负责。
3、1.促进前台业务接待和后台政策协调。处理社会保险、退休初审,专业技术资格评估和其他服务基于文件扩展名的文件管理,必须加强前台和后台政策协调,及时反映常见问题,并配合行政部门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积极解决问题,档案的人。
4、2.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信息共享。各地要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机构的信息交换和数据联系,根据档案材料可以出具相关证明的,不得转让档案。
5、3.推进档案信息化。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快电子和数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建立国家基本信息数据库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促进向上集中的数据,促进档案的查询信息在不同的地方,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干部身份
四、中专学历事业单位承认干部身份吗
1、干部身份为通过人事组织部门办理吸收、录用干部审批等手续在党和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科学、文化等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担任一定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体制内公职人员所具有的干部编制身份。
2、大中专毕业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国家统一招收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具备干部身份。我国不同部门具备不同的行政职能,其中干部管理等方面由人事组织部门负责,工人管理及社会劳动保障等方面由劳动部门负责。
3、1.促进前台业务接待和后台政策协调。处理社会保险、退休初审,专业技术资格评估和其他服务基于文件扩展名的文件管理,必须加强前台和后台政策协调,及时反映常见问题,并配合行政部门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积极解决问题,档案的人。
4、2.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信息共享。各地要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机构的信息交换和数据联系,根据档案材料可以出具相关证明的,不得转让档案。
5、3.推进档案信息化。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快电子和数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建立国家基本信息数据库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促进向上集中的数据,促进档案的查询信息在不同的地方,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干部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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