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广州公立中专有哪些学校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在广州没有房产如何报读公立学校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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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广州没有房产如何报读公立学校
租购同权,在2017年7月由广州市政府率先提出。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那么没有房产在广州到底如何就近入学呢?这篇文章给你答案!
1、有广州户口,非广州户籍就只能选择积分入学了
2、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去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3、所租的房子必须没被占用学位。
4、若要跨区入学则必须满足在其他区无房产。
1、无房证明原件(前往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或广州市政务中心办理,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4、户口簿户主页、监护人页、申请入读学生页复印件
5、居委出具的唯一居住地证明原件(一家三口拿着租房合同、无房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到租住房屋所在地居委出具唯一居住地证明即可,需要房肯配合备案)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租住越秀区辖内的房屋,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
(1)父母为承租人并具有越秀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的承租人子女,人户一致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在越秀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在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学生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父母为承租人并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不含越秀区)的适龄儿童:
2018年4月30日(含2018年4月30日)前对手续完备的租住户,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承租人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2018年4月30日后在越秀区租住私人房屋(含新租和续租)的,需提供截止到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登记备案证明(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且该住宅单元五年内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1)租住本区公租房的本区户籍租住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该住宅单元无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原则上有对口小学接收;
(2)其他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本区租赁住宅用途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本区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在我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证明,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能提供与该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该地址户籍户主与租赁人均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者,且该地址并无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1)借住或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借住或租住在国有房产或父母单位公房,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出具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房屋使用证明(无偿借住或有偿租用证明)和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实际居住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租住私人房产或非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租赁手续完备并于2018年5月5日前租住且租期至少到2021年8月31日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1)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由对口小学接收。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我区租赁房屋所在地系唯一居住地,该房屋以往业主或住户没有小孩在我区公办小学在读1—3年级的,持我区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合同须同时满足至本年度4月30日已租住本房屋满一年或以上、且往后租期不少于3年的承租人适龄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广州市户籍非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若其监护人在番禺区以外无自有产权房,在番禺区拥有产权房(或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房,以其番禺区合法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在小孩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需要申请在番禺区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学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小孩入读本学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主要是落实其义务教育学位,并非确保其入读地段对口学校。
按照“租购同权”的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对具有本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生),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连续满一年(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3月31日)以上,申请时租赁合同在有效状态,区教育局确保学位供给。
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南沙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该住宅单元无对口小学1–5年级就读学生,持房屋所在地来穗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适龄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注:白云区、增城区、从化区政策对此无特别说明。
二、广州中医药大学怎么样
1、广州中医药大学是一所医学类的高校,如果你对中医,针灸等等感兴趣,这所学校还是很不错的一所高校,而且学校的环境也很优美。
2、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学校成立于1956年,为新中国首批兴建的4所中医药高等学府之一,原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1995年2月由广州中医学院更为广州中医药大学。1997年学校正式跨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00年转为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广东省管理为主,是国内首批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非医攻博试点单位,拥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两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果均为优秀,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坚持“大学与附属医院一体化发展”,拥有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6所。
3、该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而且学校不断拓宽招生口径,开办了大专、本科、七年制、硕士、博士等办学层次。
4、拥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8个广东省重点学科。拥有科技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5个,部(局)级重点实验室19个,全国中医重点专科8个及省级中医重点专科9个等技术平台,其中国家级重点学科中医内科学设立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
5、建成了5个综合性教学实验室和1个临床教学综合实验室。承担世界卫生组织项目2项,国家级课题44项,省部级课题218项;共获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6项。
6、该校有很多有成就的名医名师,有4位终身教授,23位首席教授。有博士生导师123名、硕士生导师410名。
7、学校的特色专业包括:中医学,针灸推拿学等等,是学习中医药、中药的一所特色大学。
三、外地户口可以在广州读高中吗
外地户口可以在广州读高中。1、学生在外省学校参加录取后,因父(母)调至广州市,学生必须随行,在征得广州市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凭父(母)的户籍证明可以申请转学到广州市。2、学生因家庭迁移,或者有其它正当理由确需转学时,可凭和有关证明向原学校申请转学。3、凡转学的学生,由本人持原校发给的转学证明,直接与拟转入学校联系,取得转入学校同意并经考试合格,就可办理转学手续。4、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期间办理,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转学均限于一年级下学期和二年级,高三不收转学生。扩展资料:根据《广东省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外地户口转入广州市读高中,有以下规定:第二十条、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由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并予以合理安置。任何学校不得借故拒收转学生,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转学一般应在学期结束至新学期开学前办理。第二十一条、学生转学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再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专用的《学生转学联系函》;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并开具同意接收回函;转出学校凭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接收回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的转学生。第二十二条、学生转学后(含县[区]内、外转入、转出),原转出学校的统编号不作变更,带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根据原学籍资料重新建立学籍档案(原学籍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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